政务公开电子监测系统是根据《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政府指示精神,经深圳市政府批准,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开发的重要项目。此系统借助网络平台,采用实时监测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接受社会监督、网上在线服务、公众参与互动三方面对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区政府、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网上(互联网)政务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等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情况,进行电子监测,并将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及办事公开工作情况作为监测的重点。监测情况实行月份、季度、年份通报,并针对存在问题发出预警,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纠正,确保政务公开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以及省市政务公开会议精神,推进全市政务网上公开工作,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深圳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办法》(深府令130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结合深圳市电子政务监察工作的发展需要,本项目的建设目标确定为:
⑴ 实现政务公开常态监督。
改变以往政务公开检查人工化、阶段性的工作方式,将政务公开的监测工作移至网上,完全借助电子监测平台对各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在线检查,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处理,从监督层面对政务公开严格把关,有效实现政务公开监督的经常化、常态化。
⑵ 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功能。
从接受社会监督、网上在线服务、公众参与互动三方面对各部门网上政务公开活动进行电子监测,敦促各部门重视网络公开平台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⑶ 促进行政权力监督。
把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及办事公开工作情况作为监测的重点,通过监测平台,敦促各单位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的受理、承办等情况,无形中发挥了公示权力清单的作用,实现了对全市所有行政权力事项的流程监控、效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