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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阳光政府 优化发展环境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首当其冲的是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是当前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几年来,湘潭市始终坚持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实现公开透明和廉洁高效为方向,以服务群众和基层为重点,不断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全面构建政务公开的网络,为大力打造一个阳光政府努力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建立阳光通道,把为民办事作为政府工作的最高追求 一个阳光的政府,首先是一个民本的政府。面向群众,为民服务,为民解忧,应是政府的最高追求。在政务公开越来越成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课题时,坚持以民为本,打开一条联系群众和基层的通道,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2年4月,湘潭市政府以全力整治经济发展环境为目的,建立起了市政府经济环境监察公开电话。公开电话开通的初衷,主要是针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经济发展环境不优的问题,受理基层和群众的投诉,努力治理“三乱”现象。公开电话面向社会公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反响十分强烈。在大量的群众来电中,不仅有反映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更多的是反映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政府部门行政效率、困难群体生存状况,乃至咨询法律政策、寻找投资项目、为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等各方面的问题。公开电话一经开通便每天应接不暇,已经成为政府了解民情、收集民意、解决民难的一条重要通道。 在此基础上,湘潭市政府抓住契机,大力整章建制,规范操作程序,努力将公开电话办成一条与群众直接联系的阳光通道。公开办明确和强化了以下几项制度:一是受理制度。凡是来电询问政策法规的,必须在向有关部门咨询后一小时内回复来电人。凡是来电反映的突发性事件,如停电、停水及重点工程受阻等问题,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一方面向市政府或办公室领导汇报,另一方面迅速与有关部门联系,一般在当天解决。二是交办制度。凡来电反映的问题情况比较复杂,不能当场处理,需向有关部门交办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一周一交办、一周一办结、一周一督查”的方式,交有关主管部门限期办理并及时反馈。三是呈批制度。凡来电反映涉及各个部门难点问题的,或需由市政府领导提出处理的指导性意见的,以《要件呈批》方式报市政府分管领导阅示。一经领导批示,交有关部门处理,并按要求反馈处理结果。四是反馈制度。凡公开电话书面交办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在接到交办通知书5天内,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属电话交办的,应在3天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办理结果,并直接答复来电人。紧要的,要随时反馈。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的,要主动向公开电话办公室报告,说明情况及原因。五是督办制度。凡是承办单位对来电反映的问题只作出了解决计划或方案,来电人当时也表示满意,但问题并未解决的,必须按承办单位的计划或解决方案实行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全面解决、来电人对结果表示满意为止。 由于措施得力,公开电话真正成了为民服务、为民解难的阳光通道。公开电话开通2年多来,已受理群众来电3000多个,办结率达到100%,交办事项处理的群众满意率达92%以上,其中公开电话办派人现场督办、协调处理事项350多件,为群众和企业清退或减少罚没金额872.77万元。公开电话不仅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效能,而且大大提升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获得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与赞许,被誉为市民生活的“贴心人”、企业发展的“守护神”。 二、打造阳光平台,把为基层服务作为政府工作的主要职责 强化效率、优化服务是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方向。针对办事程序繁琐、办事效率不高、政策措施不透明等问题,湘潭市政府近几年来狠下功夫予以整治,主要是推进政务公开,实行“三个一”制度,即“一站式审批、一门式收费、一条龙服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体制障碍仍然存在,部门利益难以根除,操作程序过于繁琐,公务员素质参差不齐,致使行政效能难以提高,企业和投资者在很多地方难以满意。为此,整合行政资源,集中政府权威,打造一个阳光平台,提高为企业和投资者服务的效率与质量,就显得十分重要而紧迫。 湘潭市政府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于2003年4月成立了市政务公开全程代理中心。代理中心直接隶属于市政府,其职责是通过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全程免费代理,努力为基层、企业、单位做好服务工作。代理的主要范围是,凡在市内一次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其立项、土地红线、规划及施工许可、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均可由代理中心限期免费全程代为办理。 代理中心作为一个阳光的服务平台,对全程代理的审批事项实行“四制”办理:一是限时办结制。一般事项中心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特殊事项由中心出具承诺书,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结;二是联合审批制。重大事项由中心牵头,实行各部门联合审批办结;三是申报代办制。上报事项中心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上报,跟踪服务,积极争取在一定时限内落实办理;四是审批否决制。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的项目,中心不予受理,并明确答复。为减少错综复杂的审批程序,中心对各审批环节中涉及到的审批单位,逐一上门,编制流程,设置最快捷的操作方案,指导投资者实行立体操作。同时,中心将原来串联审批变为并联审批,根据联审单位名单,发出联审通知书,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审批、联合踏勘、限期办结。 全程代理中心成立之初,基层和投资者反映比较冷淡,主要是在他们的固有观念中,现在办事是谁交的费用多、谁请的客多、谁送的礼多,办理的速度就快。他们怕交给全程代理中心办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代办得罪了审批机关,时间拖得更久,问题更难解决。但事实改变了他们的看法。如中石油湖南分公司,从湘潭电厂二期工程上马中找到了商机,想投资其中的储油库项目,而且取得了总公司的支持,于是他们从2003年初开始着手在我市办理投资项目手续。由于不清楚办理程序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结果瞎奔波了近一年任何手续都没有办成。总公司决定,如果到年底还办不齐手续,就要撤回在湘潭的投资计划。在别人的提醒下,公司总经理怀着试试看的心态,于2003年11月份找到全程代理中心。中心热情接待了他们,并根据投资意向承诺,用不到20天时间内就把涉及十余个部门的所有审批手续全部办妥。当他们如期拿到齐全的手续时非常感动,公司总经理说,在全国各地投资相同项目,代理中心办理的手续是最快捷的。当有媒体记者得知此事要采访他时,他正在邵阳参加一个重要的投资项目论证会,但他不顾可能丢失项目的风险,当即从邵阳赶回湘潭,目的只是要感谢全程代理中心。 通过打造代理中心这一阳光平台,行政审批效率立竿见影。根据统计,原来在湘潭市办理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审批手续,从立项到动工,一般应经7个以上行政审批机关办理16项行政审批手续,交纳18次以上费用,接受9次中介服务,需花227个工作日才能全部办结。现在采取由中心受理,牵头部门承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方法后,每个行政审批事项最快的1个工作日、最慢的5个工作日就可办结。更为重要的是,代理中心的设立,改变了原来对投资立项审批前置服务多、收费名目多、收费标准不规范、行政审批与中介服务机构交织在一起、程序十分复杂的现象,实现了快速、方便、简洁。中心成立一年多来,共接待投资者200多人次,受理了29个企业的31个项目,涉及129项代办行政审批手续,总投资17.42亿元。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如步步高物流项目、电机集团技改项目等,都是通过代理中心得到了最快捷、最实惠、最理想的办理服务。 三、实行阳光作业,把优化环境作为政府工作的关键环节 提高政府办事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也是优化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湘潭市从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开展阳光作业,大力提高了政府透明度。 在行政上实行阳光决策。为了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使政府的所有决策更加体现民意,更加符合科学,市政府聘请市内各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顾问团,对一些事关湘潭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如全面小康规划、五年发展规划的制定,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并根据他们的意见反复修改和论证。对一些影响湘潭经济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市政重点工程建设方案,都坚持聘请国内著名的专家、教授进行谋划,引进他们的先进理念,运用他们的先进知识和技术,以谋求高起点、高规格发展。对于事关人民群众的重大决策,如行政中心东移等,都将设计方案在媒体或街道张榜公布,让市民投票,由市民抉择,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 在人事上实行阳光选拔。一是实行岗位竞聘制。自2002年实行机构改革以来,湘潭市对科级干部岗位全面实行了竞聘制,规定凡是行政机关的科长岗位,如果没有实行内部竞聘的,不得任命。目前,市直单位453名正科级实职干部都是双向选择、竞聘上岗的; 二是实行凡进必考制。凡是行政机关或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调入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考试制度。人事部门根据各单位的实际用人情况,将招聘的指标、对象、条件向社会公布,并按照严格的操作程序进行考试、考核与录用。自2002年以来,全市公务员招考中共有3166人报名,录用了384人。全市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负责人也是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而聘任的。三是实行表彰公示制。对受国家、省、市三级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尤其是一些重要表彰项目,如劳动模范的评选等,都以公开推荐、公告、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评选,以倾听民意,顺乎民心。 在财务上实行阳光操作。目前湘潭市、县两级政府都建立了政府采购中心、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各级政府采购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将“暗箱操作”转为“阳光操作”。自采购中心成立以来,全市共组织采购活动1166次,实现中标金额11558.23万元,比预算或市场价节约1839.36万元,节减率为13.73%。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率达到100%,合同仲裁和诉讼为零。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通过严把财务支出关,严肃财经纪律,节减财政支出,调整部门利益等措施,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核算中心成立以来,共杜绝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白纸条等200多个,涉及金额1000多万元;杜绝不合理开支1200多万元,规范随意发放津贴1000多万元,共节减财务支出2244万元。同时,为了实行村务公开,保障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全市93%的行政村推行村帐乡镇代管制度。各乡镇均成立了会计服务中心,对村财务进行清理,对帐目进行核算;并在各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负责财务收支审核;设立固定公开栏,对农民上缴情况、土地补偿费、灾社减免、救济款的发放情况,农业税附加及转移支付情况,“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等予以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的好转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在政务上实行阳光服务。湘潭市始终把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建设、推进政务公开的重点来抓。市国土局、建设局、房产局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都建有政务公开中心(服务中心),其中市国土局等单位全部实行窗口式办公制度。即实行总窗口受理,各业务窗口承办,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一条龙服务的制度。各部门还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及收费标准进行审核,然后统一编印成政务公开办事指南,摆放在政务公开全程代理中心和本单位办事窗口,供当事人取用。市工商局、公安局等则在处、分局、所,推行“四个一服务”模式:一个大厅办事、一个窗口收费、一站式办照(证)、一条龙办公。同时完善了“三有”即有投诉窗口、有举报电话、有领导接待日,“三挂牌”即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上墙”即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条件和程序上墙、办事结果上墙,“六栏”即永久性对外政务公平栏、临时性政务公开栏、办事结果公开栏、岗位职责公开栏、内部事务公开栏、工作人员去向公开栏等措施。市建设局为实现阳光作业,建起了2200平方米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现了信息发布、信息查询、工程开标与评标得分的同步显示,减少了人为干预,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提供了一个便捷、公开、透明的场所。“中心”2003年接待前来考察和学习的上级领导与外地人员200余人。省委书记杨正午同志先后两次来交易中心考察,对交易中心的运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要求在全省推广。2003年建设工程进场交易项目165个,涉及工程造价7.24亿元,整个交易项目投资额比上年增长52%。 据统计,湘潭市投入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资金达3000余万元,全市5个县(市)区和市直80余个单位政务公开推行率达到100%。通过阳光作业,让群众对程序、过程、结果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促进了各部门工作作风转变,使政务环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优化。 四、坚持阳光考核,把群众满意作为政府工作的评价标准 政府的一切工作是否顺应民心、合乎民意,应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来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为此,湘潭市在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实行了绩效考核制度,以实绩作为评价干部和政府各部门工作的客观标准。为使考核客观、公正、科学、操作规范,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湘潭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湘潭市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湘潭市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三个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考核制度。 为了将绩效考核落到实处,湘潭市采取了几条措施。一是坚持以量化指标为前提。每年年初,市委、市政府根据人大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市里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对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进行指标量化,作为全年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让大家充分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职责。二是坚持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在考核中通过量化指标,以定量为基础,并灵活地采用了从定量到定性、再从定性到定量的转化方法,把定性与定量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定性准确、定量恰当。从实践的情况来看,通过定性与定量的有机结合,整个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总体上是比较准确的,较为客观地反映了一个单位的工作情况。三是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为了让群众认可,在对政府各级各职能部门的考核中,始终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在去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面向社会发放并收回了3867份调查问卷,对市直77个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进行了调查,并将结果排名,在新闻媒体上张榜公布。向最具群众代表性和基层代表性的群体,即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市300多家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发放了调查问卷。利用最公开透明的形式向普通群众征求意见,即通过街头随机征求了1700多名城乡居民的意见,以增强公众评估的广泛性,更加充分地反映民意。同时通过大量采用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走访等形式,听取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保证了考核的准确性与客观性。最终,市委、市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49名绩效优异的同志进行了表彰奖励,对13名绩效较差的同志进行了诫勉,对5名绩效不好的同志给予了免职,在全市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和反响。为配合绩效考核,湘潭市又出台了《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这些制度的实施,不断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弱化了行政审批权,增加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加强了内部管理,转变了干部作风,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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