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宜城市行政机关全面简政放权
除公共安全等事项外,一律实行“一级审批制”
湖北省宜城市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简政放权工作。此前,该市房管局、地税局、建设局、卫生局、工商局等5家单位已试点运行两个多月,成效初显。
宜城市各行政机关,将对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放权到位、责权统一、运行有序、公开务实、高效便民”的原则,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生命财产安全等审批事项以外,原则上一律下放到基层或承办人,实行“一级审批制”。对审批业务比较多或审批业务涉及几个科室的部门,推行“窗口式办公”制度,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
同时,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都将公开审批项目、审批依据,办事程序、审批权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办理时限、投诉监督电话等。
该市通过简政放权,有力地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改善了服务质量,促进了政府服务的高效、廉洁、务实。目前,全市行政许可项目220项,非行政许可项目124项,实行一级审批即由科长直接审批的有102项;三级审批即有关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生命财产安全等审批事项最终由局长审批的有52项,每个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精减审批环节1至3个,压缩审批时限7至20天,加快了行政审批速度,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今年以来,该市实现了为所有企业退休职工上医疗保险,建立了城乡救助体系,并再次获得“全国最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城市百强县市”称号。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200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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