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数据接入的通知
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
根据市法制办关于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的最新清理结果,截止2008年5月30日,全市行政审批实施机关达40家,其中行政许可实施机关34家,涉及行政许可事项297项;非行政许可实施机关35家,涉及非行政许可及登记事项348项。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我局负责对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环节实施全程的同步监督。请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按照《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数据接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已完成接口开发的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请于2008年10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所有新增事项(含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登记事项)的数据上报工作。具体事项清单及事项编号请自行到深圳电子监察网www.dzjc.gov.cn首页最新消息栏目下载。
2、首次向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报送数据的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市知识产权局、市体育局、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请于2008年11月10日前按照我局提供的数据标准完成接口开发,并上报数据。具体数据标准请自行到深圳电子监察网www.dzjc.gov.cn首页最新消息栏目下载。
3、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的数据上报将实时纳入月度绩效测评。同时,根据市法制办《关于处理市政府部门将行政审批交由各区政府部门实施问题的意见》(深法制函[2008]544号)要求,“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中决定交由区政府部门实施的审批事项,其实施方法经市法制办审查公布后,由各区有关部门执行,同时纳入区政府行政电子监察系统予以监察。”因此,请涉及此类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在上报数据的同时,一并附文说明。
特此通知。
联系人:林渊 82001079
李海 82001097
附件一:审批事项列表
附件二:数据接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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